1、汽机启动前和正常运行期间,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轴向位移保护的各项试验,发现试验不合格,禁止启动汽轮机。 2、机组启动前投入盘车后,如发现动、静部分有明显的金属摩擦声,严禁启动汽轮机。 3、机组启停过程中,严密监视机组的轴向位移、差胀和**膨胀,发现异常应保持参数,查明原因。 4、机组运行中应严密监视各监视段压力和轴向位移的变化,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。 5、机组运行中,如轴向位移保护需退出运行进行处理时,应严格执行关于保护退出运行的有关规定,直至停机处理。 6、运行中如发生水击现象,或轴向位移突然增加,必须立即破坏真空,紧急停机。 7、发生紧急停机后,应严格按规定进行盘车,严禁停止盘车或强行盘车。